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和宪法、民商法、刑法、行政法、诉讼法等具体部门法律制度,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实际问题,具有较强社会实践能力的应用型、复合型法律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,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,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、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。具体培养要求如下:
1.系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;
2.掌握法学的基本思维方法、分析方法和技术;
3.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、法学理论前沿和法治中国建设成就与趋势;
4.具有本专业领域的信息检索、搜集、识别、判断与综合应用能力;
5.具有本专业领域的基本实务能力以及分析能力、写作能力、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。
三、核心课程
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(含宪法学)、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法与刑事诉讼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经济法、国际经济法等。
四、实践教学环节
法学专业辅修实践教学环节是指毕业论文(设计)。
五、辅修证书与学位授予
学生修满法学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学分(不含学位论文),并符合主修专业毕业资格,发给法学辅修专业证书;学生修满法学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学分(含学位论文),并符合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条件,且法学辅修专业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,授予辅修法学学士学位。
未修完法学辅修专业教学计划,但完成规定的2/3学分以上,由学校发给辅修课程成绩证明。
六、教学计划进程表